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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郎新歌的“那马户”“那又鸟”及评论者会惹来官司和责任不?

  近日,沉寂多年的歌手刀郎推出新专辑《山歌廖哉》,其中新歌《罗刹海市》、《颠倒歌》尤其热传,其中的犀利歌词,在社交媒体上掀起网友解读热潮。众所周知,全网都在传和解读称,刀郎的新歌是在骂人。

  以《罗刹海市》歌词为例:苟苟营当家的叉杆儿唤作马户、未曾开言先转腚、那马户不知道他是一头驴、那又鸟不知道他是一只鸡、哪来鞋拔作如意.....《颠倒歌》里的:骑一头驴参加宫廷的舞会它能自比王妃、扁桃肿得比脑肥、苞谷地呀里一棵葱装得比那棒槌大......

  网上出现了无数的歌词解读版本,一边在讲解刀郎当年发迹歌坛初期遭遇到数名业界大咖的负面点评,一边从以上歌词中逐字解读出自以为的隐藏含义,最后跟几个业界大咖一一对应了起来。

  这样的解读,已经不再是音乐后边的留言区的直呼明星名字,给明星名字冠以歌词里的用语,而且已经出现了各种短视频、自媒体文章直接引用明星的头像,直接用歌词里的名词指称了。

  如此的现象,可谓中国乐坛没有过的,很多人用到了,骂人不带脏字、文人刀不血刃、读者与作者共同创作艺术作品等来形容这种现象。很多人都在问,这样的现象违法不?会惹来官司乃至承担责任不?

  《法治日报》为此还专门采访了律师,给出的似是而非法律意见是,从歌词看,难以看出影射或“内涵”其他歌手,也没有对他人造成实质性的损害,那么不会因此构成侵权;如果网友的猜测性言论与事实明显不符,且存在侮辱、诽谤等情形,则会涉嫌侵犯他人的人格权;不过,网友有“公众评价权”,即对社会事件有作出评价的权利,公众人物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

  怎么看着像说了等于没说?目前的现象是,虽然歌词是没有明说,而且是以山歌曲牌故事等包装形式,但网友的评价却已经普遍指名道姓,直接到一些明星媒体的评论区开始污言秽语了啊!有媒体的话是,经过解读,全网都知道“谁是那马户、那又鸟”的,还能认为是“那马户”、“那又鸟”无法证明遭到了伤害,需要证明自己就是“那马户”、“那又鸟”吗?

  个人认为,新专辑没有指名道姓,作者也没有公开喊话的情况下,法律上很难定性其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和法律权益危害性。但是,很多网友乃至网络大V的解读,将歌词中的基本常识就能判断出属于侮辱性的名词,直接跟一些名字的名字和头像对应起来的做法,已经是一种违法行为。

  以解读歌词和讲述过往的名义,对其他明星名字加工成明显带有侮辱性的名词进行评价和解读,显然已经超过了“公众评价权”的范围,就是属于《民法典》中规定的,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

  道理很简单,别说是具有一定业内美誉度和社会荣誉度的明星,就是普通人,自己的名字被人冠以姓氏之后的各种丑化、动物化,也是不能容忍的啊!况且,这样的污名化,已经成了公开评议的话,对于社会风气,也是不好的影响。

  因此,不排除那些明星,会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可能。起诉那些直接指名道姓的使用侮辱性语言者,不管是自己演绎的,还是转发的,而且在法律上胜诉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尤其是那些影响范围不小的网络大V。

  要知道,一旦被诉的话,明星名誉权的赔偿金额,可是一般人负担不起的。也许,人家已经在着手准备了。还记得那些使用葛优躺图片的司法案例不?

  现在的问题是,那些明星是否能下定决心起诉已经具有一定社会评论基础和网友认可度,对于自己名字和形象进行涉嫌侮辱性名词使用的歌词演绎者了。

  要知道,法律手段和法律责任都是具有滞后性的。不要认为大家都这么在做,自己也就可以那么做,这不是法律责任裁决时的自己免责理由。网络上自己的言行,尤其是那些大V的,就是泼出去的水,想再收回来就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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